关于举办2017年厦门乒协会员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市乒协会员的文化生活,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情谊,提升会员乒乓球运动水平,经研究,拟继续举办厦门市乒协会员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 比赛时间 2017年04月15、16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举行。 二、 比赛项目 混合团体、男女单打(含年龄组、新人组、嘉宾组) 三、 单打组别及年龄规定 1.男子青少组:35岁(含)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)。 2.男子中年组:36~59岁(1958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出生者)。 3.男子老年组:60岁以上(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)。 4.女子青少组:35岁(含)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)。 5.女子中年组:36~54岁(1963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出生者)。 6.女子老年组:55岁以上(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)。 7.男子新人组和女子新人组不分年龄段。 8.男子嘉宾组和女子嘉宾组不分年龄段(女子嘉宾组人数少于5人的就不按性别分组)。 四、运动员资格 1.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届厦门市乒乓球协会会员。 2.参加新人组比赛的会员必须是未参加过市、区级以上乒乓球比赛(不含会员新手赛)的初学的新手。 3.参加嘉宾组的领导必须是享受正处(副局)级(不含正处级)待遇以上的领导干部(含已退休领导)、协会名誉副会长,以及协会特邀嘉宾。 4.参加混合团体赛的运动队必须是厦门市乒乓球协会团体会员,运动员必须.是本单位在编或非在编已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,以乒乓球俱乐部参加的,必须是俱乐部的会员(须比赛前半个月报备),团体赛允许有一名外援(现役及退役的专业运动员除外)每个团体代表队由5男2女组成。 五、竞赛办法 1.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,比赛使用优拉40+塑料白色乒乓球。 2. 混合团体赛和单项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,获得小组前两名的运动队(运动员)进入第二阶段比赛;第二阶段重新抽签后采用淘汰附加赛制。 3.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、女单、男双、混双、男单。每名运动员只限参加一场比赛(女运动员可以代替男运动员)。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,每场五局三胜制,每局11分制。 4.单项比赛第一阶段采用三局两胜制,第二阶段采用五局三胜制,每局11分制。 5.现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。 6.本次比赛的裁判全部由厦门市乒乓球协会会员等级裁判担任。 六、录取名次和奖励 1.根据各组报名情况,分别录取前3~8名。 2.团体奖金最高3000元,个人奖金最高2000元。 3. 凡参赛的会员每人送纪念品一份。 七、注意事项 1.参赛会员(尤其是老年人)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,应身体健康,量力而行。如出现身体不适等意外情况,应及时退出比赛,要求个人购买意外保险,否则后果自负。 2.必要时可请参赛运动员出示身份证或会员证。 3.凡弄虚作假者,取消其名次。并收回证书、奖金。报名后无故缺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。 4.不是市乒协的团体或个人会员的,可在报名时一并加入。 八、报名时间及方式 1.报名时间:即日起报名至2017年3月28日止; 2.报名联系方式和费用 (1)通过厦门市乒乓球协会微信公众号或电子邮箱(xmppqxh@126.com)报名,报名后请电话确认,会员个人报名费20元。 (2)厦门市乒乓球协会 联系人:小吴、小黄 电话:2202909、2027969。 八.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,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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