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祝厦门市乒乓协会成立二十周年乒乓球擂台赛
竞赛规程
一、 主办单位:
厦门市乒乓球协会
二、协办单位
厦门市体育中心
三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时间:12 月 7日(老年组)、8日(中年组)、9 日(青少年组),每天19:00-21:30进行。
地点:厦门市体育中心乒乓球馆
四、竞赛项目:
单打
五、竞赛组别:
1、35 岁以下男子青少年组(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)
2、35 岁以下女子青少年组(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)
3、36 岁至 59 岁男子中年组(1957年 1 月 1 日至1980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)
4、36 岁至 54 岁女子中年组(1962 年 1 月 1 日至1980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)
5、60 岁以上男子老年组(195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)
6、55 岁以上女子老年组(196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)
六、参赛资格:
凡是厦门市乒乓球协会的会员均可参赛,参赛运动员凭会员证原件参加比赛。现场加入协会的人员也可以参赛。
七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。
(二)各组别分别设擂主。男子青少年组(擂主待定)、男子中年组(擂主待定)、男子老年组(擂主待定)、女子青少年组(擂主待定)、女子中年组(擂主待定)、女子老年组(擂主待定)各青少年组、中年组、老年组分别进行单打攻擂赛。
(三)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争先锋赛。根据报名人数定赛制。如果32人以上,则采用淘汰赛决出8名护擂主的先锋;如果32人(含)以下,则设2的倍数组,采用分组循环赛,决出8名护擂主的先锋。每场三战二胜,每局11分,决胜局抢7分赛制;如果报名人数少于8人,则该组参赛人员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。
第二阶段先锋挑战资格赛,采用单淘汰赛制,决出(4名或2名)攻擂者,每场三战二胜,每局11分,决胜局抢7分赛制。
第三阶段攻擂赛,轮流挑战擂主。每场五战三胜,每局11分,决胜局抢7分赛制。
八、报名:
(一)参赛运动员须在比赛前一周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微信、QQ 等报名方式直接向市乒乓球协会进行报名。
(二)报名时或比赛前应提供身份证、会员原件。
九、比赛器材、服装:球台:
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台。
乒乓球:使用“红双喜”牌40mm白色球。
服装:着协会会服或正面主体不是白色的运动服。
十、奖励办法:
(一)第一阶段比赛各组别获得的前8名先锋选手,给予奖励。
(二)第二阶段比赛各组别获得的前(4名或2名)先锋选手,给予奖励。
(三)第三阶段比赛各组别攻擂的最终胜者~擂主,给予奖励。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:
仲裁委员会主任和裁判长由厦门市乒乓球协会指派,临场裁判员由参赛的运动员轮流担任。
十二、注意事项:
1、擂台赛规程由厦门市乒乓球协会统一在官方网站(www.xmppqxh.com)和微信公众号(厦门市乒乓球协会)发布。
2、参赛会员应该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良好。并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
3、所有参赛者在本组比赛日时,需提前15分钟(18:45)向竞赛组报到。
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厦门市乒乓球协会。
2016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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